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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擊網絡謠言,綠園公安在行動
近年來,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,一些社會熱點事件中網絡謠言亂象頻出,受“流量經濟”刺激網絡謠言的內容廣度、傳播速度、更新頻率、影響范圍及社會危害性等顯著增強。 為進一步強化網絡空間治理,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按照公安部、吉林省公安廳、長春市公安局部署要求,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,深入推進網絡謠言打擊專項行動,堅持“打防管控”一體推進,嚴厲打擊各類網絡謠言,堅決遏制網絡謠言高發頻發態勢。 一、什么是網絡謠言 網絡謠言是指在網絡上故意編造或者歪曲事實誤導、欺騙公眾,擾亂社會秩序的虛假信息。網絡謠言的內容廣泛,涉及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、醫療、法律等各個領域,有的甚至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。網絡謠言的傳播速度快,影響范圍廣,危害性大,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,造成恐慌、不安、憤怒等負面情緒,破壞社會信任和共識,損害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。 二、網絡謠言有哪些特征 網絡謠言的編造者和傳播者,往往是出于某種目的,如博取關注、牟取利益、詆毀他人、煽動情緒等,他們利用網絡的匿名性、虛擬性、互動性等特點,利用網民的好奇心、同情心、恐懼心等心理,制造和傳播虛假信息,損害了網民的名譽、財產、人身等合法權益。 三、網絡謠言有哪些危害 網絡謠言的編造和傳播,不僅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法律法規,也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損害了國家的主權、安全、榮譽和利益,妨礙了社會的和諧、穩定、發展,因此,依法打擊網絡謠言必須重拳出擊!四、[相關法律法規]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: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,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: (一) 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整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。 (二)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 (三) 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條: 以造謠、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條: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,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、商品聲譽,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主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條: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悔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款: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整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傳播不是小事!更加不能為了吸引眼球,博取流量故意編造。編造、故意傳播網絡謠言,輕則承擔侵權責任,重則罰款拘留,甚至涉嫌犯罪。希望廣大網民朋友予以大力支持,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,面對網絡謠言,要堅持做到“不造謠、不傳謠、不信謠”,加強自我防范。